繼承登記

如何辦理繼承?
家屬如何處理過戶?
一次搞懂遺產繼承流程!

繼承登記

小明的爸爸於日前不幸過世,家人們除了處理好身後事之外,還有很重要的課題就是如何辦理繼承!
第一步先搞懂誰才有繼承權!

依民法1138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依照規定第一順位為小明的媽媽以及小明的兄弟姐妹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遺產由繼承人平均分配!
在確定好誰有繼承權之後,再來就是辦理繼承的相關流程!

繼承流程怎麼跑?一次看懂五大流程!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有留下財產,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的財產,都必需要課徵遺產稅!

  • 除戶登記:被繼承人死亡後,在30天內到當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登記,記得申請除戶謄本!
  • 國稅局調查所得財產:持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到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冊。
  • 主動申報遺產稅:至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 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查清是否欠稅: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並確認是否有未繳清的其他稅務,如房屋稅、地價稅等
  • 辦理遺產過戶:以上流程都跑完後,即可將所有動產、不動產、存款、股票等,辦理過戶

當然過程會比較繁複,如果沒有時間親自辦理,建議委由專業地政士即可代理申請以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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